謝霆鋒是“代父還債,被迫賣身”的典型。65,438+06歲時,謝霆鋒因父親謝賢因投資失敗欠下巨額債務,被迫與英皇簽約,加入娛樂圈。謝霆鋒曾公開表示,他的父親“洗過腳,但沒有擦過腳”。他年輕的時候賺了很多錢,但是他花的錢太多了,沒有留下壹點積蓄。謝霆鋒努力工作了四五年,但他沒有完全還清債務。“頂包案”壹經售出,謝佳的經濟再次陷入困境。據說,壹旦謝霆鋒入獄,他和他的父親謝賢欠皇帝集團的債務就無法償還。而他的妹妹謝婷婷,只有19歲,可能要加入娛樂圈為親戚還債了。雖然之前謝婷婷也想進入娛樂圈,英皇的老板楊受成也想簽她,但她父親和哥哥認為娛樂圈復雜,阻止她走這條路。
據香港媒體報道,由於生意失敗,謝賢欠了英皇集團很多債務。另外,他從皇帝手裏買的2800萬港幣的豪宅,最後以18萬港幣成交,虧損10萬港幣。因此,早前謝霆鋒與英皇簽訂的四年合約延長至10年,傭金也由20%提高至50%以上。謝霆鋒曾在壹次采訪中承認,盡管他是英皇最賺錢的藝術家,但他還沒有還清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