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融券交易采用競價方式。
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股票或基金的申報數量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
融資買入證券後,客戶可以通過賣出證券或直接還款的方式向證券公司償還融入資金。
賣出證券還款是指客戶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申報賣出證券,在結算時將賣出證券所得款項直接劃入證券公司融資專用資金賬戶的壹種還款方式。
采用直接還款方式償還資金的,具體操作按照證券公司與客戶的約定辦理。
客戶通過融券賣出證券後,可以通過買入證券直接返還的方式,將融券返還給證券公司。
買券還券是指客戶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申報買入證券,結算時將買入的證券直接轉入證券公司融券專用證券賬戶的壹種方式。
采用債券直接償還方式償還融入證券的,應當按照證券公司與客戶的協議以及交易所指定的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
客戶通過賣空賣出的證券被暫停交易的,可以按照約定以現金方式償還並入證券公司的證券。
參考資料:
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