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國家的股權風險溢價=該國的國家風險補償×(該國股票市場波動率的標準差/該國國債市場波動率的標準差。
我的理解是這樣的:
波動率在數學上的表述是標準差,金融經濟學的含義是指市場的意外波動。這種波動投資者想要索取預期收益之外的收益率補償。國債市場也是如此。國債市場波動獲得的收益率補償,就是國家的國家風險補償。比如,如果通脹高於市場預期,國債價格應該下跌,收益率應該上升,這是壹種國家風險補償(市場的預期通脹也體現在預期收益率上)。波動來自市場風險。同樣的影響(風險),股市的波動肯定和債市不壹樣。如果我們找出在這種沖擊下,股票市場的波動率相當於多少個債券市場(股票市場波動率的標準差/國債市場波動率的標準差),那麽用債券的波動率為單位來表示股票的波動率,乘以債券的風險補償(即所謂的國家風險補償),就順理成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