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轉讓的限制
我國法律條文明確規定股東持有的公司股本可以轉讓,但《公司法》也規定了股份的轉讓。如果公司剛成立不到壹年,股東持有的股份是不允許轉讓的。另外,雖然允許股份轉讓,但是轉讓的金額是有限制的。在公司董事長任期內,公司股東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5%。不得已必須立即轉讓股份的,參照國家股份轉讓法律和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轉讓手續。除特殊情況外,公司股東不得再次向公司轉讓股份或接受公司股份。需要註意的是,如果股東處於法定停牌期間,是不能轉讓股份的。股份轉讓也可用於合並。轉讓的股份不壹定是上市公司的股份,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壹般來說,股份收購的目的通常是獲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但股份轉讓並不總是這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