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縱股價的不壹定是機構,也可能是內部管理者、大股東、隱形股東、個人等。只要集中了其他投資所不具備的資金優勢、內部信息優勢、管理優勢等特殊條件,使股價持續變動,為自己獲取不當暴利的行為,就屬於操縱股價。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