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鞋"由美國名為波士頓綠鞋制造公司1963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時率先使用而得名,是超額配售選擇權制度的俗稱。綠鞋機制主要在市場氣氛不佳、對發行結果不樂觀或難以預料的情況下使用。
采用綠鞋機制發行是為了防止新股發行上市後股價下跌至發行價或發行價以下,增強參與壹級市場認購的投資者的信心,實現新股股價由壹級市場向二級市場的平穩過渡。采用“綠鞋”可根據市場情況調節融資規模,使供求平衡。
國際市場幾乎每個新股發行都有綠鞋。在實際操作中,超額發售的數量由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壹般在5%~15%範圍內,並且該期權可以部分行使。同時,承銷商在什麽時間行使超額配售權也存在壹定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