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的並購重組,是涉及雙方乃至多方的資源重組,重組流程需要上交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審核,獲利批準。
1、提出反饋意見,即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機構回答審核中發現的問題;
2、回復反饋意見(30天內回復);
3、再次反饋——再次回復;
4、召開並購重組委工作會議,審核重組事項(這時候要停牌了,從收到會議通知次日直到會議結束次日止,***停5個工作日);
5、重組復牌後有漲跌停限制,與其他股票壹樣。
法律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若幹問題的通知》 第七條 中國證監會收到上市公司報送的全部材料後審核工作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