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規定,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註冊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組成、經營範圍和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以該名稱作為登記項目。辦理營業執照的流程如下:第壹步:需要名稱的個體承包人或個體商販,應事先進行名稱登記。1.咨詢後,獲取並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準備相關材料。2.提交名稱預先核準(變更)申請,等待名稱核準結果。3.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和《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申請書》;第二步:提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待設立登記核準通知書。第三步:收到《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照《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載明的日期到工商局繳費,領取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