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發行股票最顯而易見的好處是籌集資金,但還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通過股票的發行上市起到廣告宣傳作用
2、通過發行股票來分散投資風險
無論是哪壹類企業,總會有經營風險存在,壹些前景難以預測的企業,當發起人難以或不願承擔所面臨的風險時,他們總會想方設法地將風險轉嫁或分攤給他人,而通過發行股票來組成股份公司就是分散投資風險的壹個好方法。即使投資失敗,各個股東所承受的損失也非常有限。
3、通過發行股票來實現創業資本的增值
壹家業績優良的企業發行的股票,其發行價要高出其每股凈資產許多,若遇到二級市場的火爆行情,其溢價往往能達到每股凈資產的2-3倍甚至更多,而股票的溢價發行又使股份公司發起人的創業資本增值。
4、股票是籌集資金的有效手段
通過發行股票,企業可廣泛地吸引社會暫時閑置的資金,在短時間內把社會上分散的資金集中成為巨大的生產資本,組成壹個“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而通過二級市場的流通,又能將短期資金通過股票轉讓的形式銜接為長期資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壹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