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證券賬戶管理規則》(以下簡稱"《規則》")第1.5條規定,註冊於境內的法人屬於"境內投資者"。《規則》第3.3條規定"A股賬戶僅限於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允許買賣的A股的境內投資者開立"。鑒於中外合資企業是依據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註冊的公司,雖然中外合資企業的註冊資本含有外資成份,但不改變其"境內投資者"的地位。因此我們認為中外合資企業能夠在中登公司開立A股賬戶從而投資於中國A股。
在實踐操作中,券商也給該類公司開立帳戶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