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7.32賣出的2100股虧損(0.66*2100=1386元),系統把這個虧損的數字加到了妳的成本中去。
是的,妳賣掉的這部分產生的“虧損”計入到了剩余的3000股中了!
顯示虧損3000多(原來也是3000多)--這個才是正確的。不能說,妳虧本賣掉了2100股,虧損就自動消失了吧。呵呵
妳看市值就知道了!
既然是虧損著賣的,妳的"賣"這個動作,不會改變妳的虧損金額!
如果能改變那好了,幹脆5100股賣的只剩5009股好了,反正賣了,就不虧本了。可能嗎?不可能!
如果妳在7.32時,再買入3000股,這個時候妳的綜合成本是7.88左右!
演算過程:
妳沒賣掉2100股之前,妳原先的虧損是=0.66*5100=3366!
妳賣掉2100股之後,成本升高到8.46,虧損是仍舊是=(8.46-7.32)*3000=3420。
妳再7.32買入3000股後,成本是7.88! 虧損仍舊是=(8.46-7.88)*6000=3480!
基本都是虧訊3400左右! 誤差是手續費和小數點誤差!
還不明白?問我!壹步壹步算給妳!
呵呵 對比算下妳的股票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