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農村商業銀行正式成立。農村商業銀行是由農戶、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組成的股份制地方金融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十壹條設立商業銀行,必須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任何單位不得在其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