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競價中確定成交價格的原則是:
1.選擇有效價格範圍內交易量最大的價格。
2.高於成交價的買入申報和低於成交價的賣出申報全部平倉。
3.交易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中至少有壹方已完成交易。
兩個以上價格同時滿足上述條件的,上交所規定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符合條件的申報價格仍有兩個以上的,取中間價格作為成交價格;深交所以最接近前收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在進行任何投資之前,都要確保自己充分了解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在對產品進行認真了解和仔細評估後,再自行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回復時間:2021-10-22。請以平安銀行在官網公布的最新業務變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