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信金利趨勢混合型基金的投資比例和原則如下:
1.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2.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某公司發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的65,438+00%;
3.本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和認購,且本基金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資產總額,且本基金申報的股份數量不超過公司本次擬發行的股份總數;
4.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對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因基金規模、市場變化、相關法律法規或交易規則調整等原因導致投資組合超出上述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應在65,438+0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以達到上述標準;
6.本基金不得違反基金合同中關於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投資比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