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必須持續報出其做市證券的買價和賣價。如果投資者的漲跌幅申報符合交易條件,新三板做市商有義務在其報價範圍內按照其報價與其履行交易。也就是說,當投資者需要買賣股票時,買賣雙方並不進行直接交易,而是以新三板做市商為交易對手,只要在報價範圍內,就有進行交易的義務。
擴展數據:
無論是做市轉讓還是協議轉讓,投資新三板可能給投資者帶來巨大的財富,但也可能讓投資者面臨巨大的風險,這也是新三板市場對投資者設置較高準入門檻的重要原因。
目前新三板市場的投資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掛牌企業經營風險、公司信息披露風險、市場流動性風險、管理制度變革風險等。
百度百科-新三板轉板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