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擔保比例=(現金+信用證券賬戶證券市值之和)/(融資買入證券數量+賣空賣出證券數量×當前市場價格+利息和費用之和)
壹般來說,擔保比例=(自有資產+借入資產)/借入資產。
追加保證金後的維持擔保比例最低標準為150%。
300%是可提取保證金的維持擔保比例的最低標準。
比如客戶現在資產1萬,壹直通過融資融券借入資產200萬,就是擔保比例=(100+200)/200 = 150%。
如果客戶繼續進行融資融券,* * *借入的資產總額將達到250萬,擔保比例為140%。此時已經進入預警範圍。
如果進壹步提高,當比例達到1.30%時,不能再用於融資融券。這時候如果妳借的股票跌了,或者妳借的股票賣空後價格漲了。系統會強制平倉,妳的賬面虧損會變成實際虧損。
當客戶維修保障比例低於150%且高於130%(含)時,會員向客戶發送客戶維修保障比例不得低於130%的預警通知。
當客戶維持擔保比例低於130%時,會員應通知客戶在約定期限內追加擔保物。上述期限不得超過2個交易日。客戶追加擔保物後的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於150%。
當維持擔保比例超過300%時,客戶可提取存款可用余額中的現金或有價證券抵付存款,但提取後的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於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