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短片(Music Video),簡稱MV。是指與音樂(通常大部分是歌曲)搭配的短片,現代的音樂錄像帶主要是為了作為宣傳音樂唱片而制作出來,即使音樂錄像帶的起源可以追溯至很久以前,但直到1980年代美國音樂電視網(MTV)成立之後音樂錄像帶才開始成為現今的樣貌與普及,音樂錄像帶可以包括所有影片創作的形式,包含動畫、真人動作影片、紀錄片等。 就音樂電視的概念而言,它應該是利用電視畫面手段來補充音樂所無法涵蓋的信息和內容。要從音樂的角度創作畫面,而不是從畫面的角度去理解音樂。廣告是宣傳產品,MV是宣傳歌曲和歌手。傑出的MV視覺造型包括兩個方面:詮釋音樂,展示歌手。
較權威的定義則是:MV指把對音樂的讀解同時用電視畫面呈現的壹種藝術類型。[1]
中文名
音樂短片
外文名
Music Video
別 名
音樂錄像、音樂影片、音樂視頻
類 型
現代藝術
性 質
短片
作 用
宣傳音樂、歌曲
起 源
美國音樂電視網(MTV)(雛形)
分 類
動畫、動作、紀錄等
形成時間
1926年至今
起源地區
美國
最新創新人
邁克爾傑克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