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融資與債權融資雖然都屬於融資範疇的常規操作,但其仍有不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1.融資的性質不同。股權融資是以企業自身的股權稀釋為代價,面向資本市場的壹種招募合夥人的方式的融資。而債權融資,是通過企業的固定資產、專利權等資源,亦或是通過中介機構擔保方式,讓企業在金融機構獲得借貸的壹種方式,其實質是債權的增加。2.融資的目的不同。股權融資除了解決企業壹定的財務資金問題,也是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資源互助。而債權融資是純粹的財務融資,借款方僅僅是融資企業的金主。3.融資的力度與難度不同。股權融資的難度相對較大,而債權融資難度相對較小。4.退出方式不同。股權融資的退出方式是多樣的,如VC的以新三板掛牌等條件的退出,再到PE投資人的對賭條款的退出等。而債權融資就是到還款期後,本金和利息歸還即可。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壹百五十三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壹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