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沒有影響。質押壹般目的是為了獲取現金流量。很多都是解壓。
《擔保法》第75條第17項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設立質押。可見,並非所有的股份、股票都可以轉讓,所以在法律限制自由轉讓的範圍內,以股權出質的,應當受到限制。
這就要求股權質押必須符合股權轉讓的法定條件。對此,根據《公司法》,法律對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等分別有不同的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2000年2月聯合發布的《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辦法》第26條規定:為控制因股票價值波動帶來的風險,特設立警戒線和平倉線。
在質押股票市場與貸款本金之比降至平倉線時,貸款人應及時出售質押股票,所得款項用於還本付息,余款清退給借款人,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清償。
對於我國擔保法,雖然沒有直接對權利質押時權利價值的變動作出規定,但對於抵押物和質押物價值的減少情況作出了規定。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詞條 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