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原本是由證券交易所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即深圳和上海)征收的,因為在我國股票市場建設過程中,股票市場印花稅從未發展起來,所以印花稅承擔了股票市場印花稅的部分功能。自1990開征以來,隨著市場環境的不斷變化,印花稅經歷了數次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