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條未經股票持有人書面同意,股票托管機構不得將持有人的股票出借給他人或者用作擔保物。
第五十五條證券結算機構應當按照便捷、安全、公平的原則,制定證券結算交割的業務規則和內部管理制度。
證券結算機構應當按照公平原則接納會員。
第五十六條證券登記結算、轉讓和登記機構應當接受中國證監會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