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股票期權行權應繳納個稅怎麽算
1.個人股票期權(不可公開交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方法第壹,施權時,不征稅; 第二,員工行權時,按施權價低於購買日公平市價(當日收盤價)的差額,按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如在行權日之前轉讓股票期權,以轉讓凈收益,按工資薪金繳稅。 第三,行權後股票再轉讓,獲得差價,免征個人所得稅。 (對於員工轉讓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按財產轉讓所得征稅)第四,因擁有股權,參與稅後利潤分配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結合股息紅利差別化政策)2.員工接受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稅務處理(1)員工取得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作為員工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 如果員工以折價購入方式取得股票期權,可以授權日股票期權的市場價格扣除折價購入股票期權時實際支付的價款後余額,作為授權日所在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 (2)員工取得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後,轉讓該股票期權所取得的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納稅。 (3)員工取得上述可公開交易的股票期權後,實際行權時,不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