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聯誼案是我國證券史上首例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投資者狀告上市公司的***同訴訟官司。
案件的受理、審理和執行充滿坎坷,壹波三折,前後耗時近兩年時間。2004年12月28日,黑龍江省最高人民法院對大慶聯誼案作出終審判決,有3起案件改判,其余均維持原判,判決公司賠償金額約為883.7萬元,承擔受理費20.6萬元,申銀萬國對433起案件承擔連帶責任,賠償金額為60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