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pository
Receipt,CDR),是指由存托人簽發、以境外證券為基礎在中國境內發行、代表境外基礎證券權益的證券。存托憑證的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應當參與存托憑證發行,依法履行發行人、上市公司的義務,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