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申購新股中簽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賬戶在T+2日(T為發行公告確定的網上申購日)期末有足夠的資金用於新股申購,結算參與人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投資者約定具體截止時間,並確保不晚於T+2日24:00;結算參與人不得允許投資者在T+3日補繳,必須聲明放棄申購。
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視為放棄認購;連續12個月內三次放棄申購的投資者,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申購。
參考資料:
《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