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種操縱市場行為包括:迎合市場炒作熱點,編造故事,以虛假、誇大或不確定的信息影響股價;制造和利用信息,多個實體或機構共同操縱股價;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高管以市值管理為名操縱股價;通過價格操縱在公募、私募等不同資產管理產品與其他主體之間輸送不當利益;利用“天價”基準股票影響市場估值,共同操縱多只或壹只股票;操縱市場和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並行交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