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股東的限售股: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對於首發原始股東的限售股,鎖定期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這意味著原始股東的限售股在股票上市12個月後可以解禁。
2.董監高(即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限售股:對於董監高的限售股,鎖定期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與原始股東相同,董監高的限售股在股票上市12個月後可以解禁。
3.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計劃的限售股:對於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計劃的限售股,鎖定期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24個月(之前為36個月)。這意味著這些限售股在股票上市24個月後可以解禁。
需要註意的是,以上限售股解禁時間僅是壹般規定,具體情況可能因公司、股東或股票類型而異。在實際操作中,限售股的解禁時間可能會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如股票增發、分紅等。因此,建議在關註限售股解禁時,關註公司公告和相關法規,以便了解具體的解禁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