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擬在香港主板上市,需要向港交所提交申請,由港交所統壹審批發布,分為國際配售和公開發行兩部分。國際配售是直接賣給專業投資者(壹般是機構投資者或大型個人投資者)的部分,包括基石投資和錨定投資。其中,基石投資者獲得的配售股份鎖定期為半年。上市條例規定,壹般情況下,國際配售占總發行量的90%以上。剩下的就是公募,也就是個人投資者參與打新的部分。
此外,設立回撥機制,根據公募的超買倍數擴大公募的比例,公募最多可占總發行量的50%,以保證個人投資者有足夠的參與機會。
我個人參與了下面的創新,勝率還是比較可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