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後的首份半年度報告。
(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後第壹份半年度報告,披露後五個工作日內未申請恢復上市,即使盈利。
(三)恢復上市申請未被受理。
(4)恢復上市申請未獲批準。
(五)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恢復上市後的首份年度報告。
(6)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恢復上市後的首份年度報告,但公司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