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可供出售金融資產1000000。
貸款:銀行存款1000000。
如果對被投資企業沒有控制和重大影響,但投資目的是為了短期獲利,可以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理,會計分錄為:
借方:交易性金融資產1000000。
對被投資企業具有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應作為長期股權投資處理,會計分錄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1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