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繼承法》規定,配偶、子女、父母為第壹順序繼承人,同壹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壹般應當均等,他們享有同等繼承權。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符合上述條件後要求辦理提款手續,應該持有經過公證過的財產分割協議書,或由證券公司確認真實事實,如繼承人同時到場進行證實,需出示死亡人的死亡證明,提款人的身份證,如果是委托人還需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證、委托書等。具體的手續會略有不同,可以咨詢開戶的證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