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記賬的企業出納工作交接的內容,總體來看,主要包括以下壹些基本內容:1.出納憑證:包括與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有關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2.出納賬簿: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等。3.現金:包括庫存的人民幣和外幣。4.支票:空白支票、支票領用備查登記簿。5.有價證券:包括債券、股票等。6.用於銀行結算的各種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商業匯票、等票據。7.各種收款收據:包括空白收據、已用或作廢收據的存根聯等。8.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銀行預留印鑒以及“現金收訖”、“現金付訖”、“銀行收訖”、“銀行付訖”、“作廢”等業務專用章。9.會計文件:如應由出納人員保管的相關文件、銀行對賬單、合同、協議等。10.會計用品:如報銷單據、借據等。11.辦公室、辦公桌與保險工具的鑰匙,各種保密號碼。12.本部門保管的各種檔案資料和公用會計工具、器具等。13.各種文件資料和其他業務資料。14.經辦未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