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叫非法連續買賣股票?
連續買賣股票和對敲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對敲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的帳戶合謀,以事先知悉的對方委托內容,在同壹時間、以同等數量、價格委托,並達成交易的行為。行為人必須事先就時間、價格、數量等達成壹致。但,這種壹致是說價格、時間與數量上的大致相同,並不要求絕對的壹致。非法連續買賣股票是指行為人為了擡高或壓低集中交易的有價證券的交易價格,自行或以他人名義,對該證券進行連續高價買入或低價賣出的行為。《禁止證券欺詐暫行辦法》第8條第5項更是明確將“以擡高或者壓低證券交易價格為目的, 連續交易某種證券”規定為法律禁止的操縱市場行為。 合法還是非法的判定,是依是否人為擡高或壓低股票價格以誘使他人購買或賣出的意圖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