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在買先”是股票的原是天性,任何壹支股票,從它誕生的那壹天起就具備了“賣在買先”的特殊天分。首先必須有人賣出,才會有人買進,如果沒有人賣出,妳想買也買不到。除非妳自賣自買自欺欺人。例如有這樣壹支股票,上市時是1000萬股,被1000個人持有,只要這1000個人不賣,任何人也買不到這支股票,那麽,這支股票的成交量必然是零。正是從這種意義上講,任何量柱都是“賣出來的”,無賣必然無買,無賣必然無柱。這就是有些股票“無量攀升”的內在規律。
持有這支股票的人什麽情況下才會賣出這支股票呢?除了急等用錢或擔心股價下跌的情況下之外,必須是“價格如意”才會賣出,這就引出了下面的第二個規律。(在這裏加入自己的理解和實戰中的發現,如主力漲停出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