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是指股票終止上市,是指證券上市期限屆滿或者依法不再符合上市條件時,由證券交易所終止其上市交易。即證券交易所停止該股票的交易,以後不可能在該證券公司買賣該股票。 退市可分為主動退市和被動退市: 主動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註銷許可證。壹般有以下原因:經營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決定解散股東會;因合並或者分立而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求調整結構和布局。 被動退市是指公司被監管部門強制吊銷牌照,壹般是因為重大違法違規或經營不善導致重大風險。 擴展信息: 1.公司決定不申請寬限期; 2.未在規定時間內(即自暫停上市之日起45日內)申請寬限期或未獲證券交易所批準; 3.被暫停上市的公司未能在寬限期截止日公布年度報告; 4.公司在寬限期內第壹個會計年度繼續虧損,或者其財務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拒絕表示意見; 5.恢復上市申請未獲批準。 有上述情形之壹的,證券交易所將暫停其股票特別轉讓服務,中國證監會將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公司收到決定後兩個工作日,在指定報紙和網站上刊登股票終止上市公告。被摘牌的股票將依法在指定的證券公司櫃臺交易。/ac4bd11373f08202f8359bf545fbfbedaa641b50?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