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要收集證據:欠條,工友旁證證詞,錄音,夥食費,借資單據等等,壹切能夠證明妳給他打工或在他手下幹活做工的證據,然後,再列出自己認為合計的上工記錄清單,找律師事務所,起訴他。壹般情況下,敗訴方有錢,而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壹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壹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