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為什麽優先股票股東壹般無表決權?
優先股是相對於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余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主要特征:壹是優先股通常預先定明股息收益率。由於優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優先股的股息壹般不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增減,而且壹般也不能參與公司的分紅,但優先股可以先於普通股獲得股息,對公司來說,由於股息固定,它不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二是優先股的權利範圍小。優先股股東壹般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無投票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享有投票權。三是如果公司股東大會需要討論與優先股有關的索償權,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於普通股,而次於債權人。簡單的來說優先股就是拿股息的而且固定,承擔風險較低,不像普通股壹樣代表所有權,優先股壹般不上市流通,也無權幹涉企業經營,不具有表決權,只是名字好聽,而且最重要的壹點就是上市公司壹般不會發行優先股,因為發行的成本較高。如果還發現的話,那就壹定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