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股票的首次公開發行,發行價格可以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確定,也可以通過發行人與主承銷商自主協商直接定價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確定。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2000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方案的,可采用直接定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招股意向書(或招股說明書)和發行公告中披露本次發行股票的定價方式。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的定價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