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是深交所針對創業型中小公司的板塊,退市條件如下:
1,公司連續三年虧損;
2.公司凈資產為負;
3.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升級報告為否定或拒絕發表意見;
4.財務報告存在重大錯誤或者虛假內容;
5.公司未能按時公布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
6.公司宣告解散或破產;
7.120個交易日股票累計交易量小於1萬股;
8.連續20個交易日內公司股權分布和股東人數不符合上市條件;
9、公司股本發生變化,不能滿足上市條件;
10,公司三年內三次被交易所公開譴責;
11.20個交易日內,公司股票每日收盤價低於每股面值。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