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發行費是募集人的費用。股票發行費用,無論同壹控制或非同壹控制,均沖減“資本公積-溢價”,不夠時再依次沖減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債券的發行成本計入債券成本,即應付債券-利息調整。" 2.交易費用是為投資支付的費用,包括為投資交易支付的印花稅等交易費用。除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交易費用直接計入投資收益外,其他金融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的交易費用計入取得成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壹條為了規範證券的發行和交易,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