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國的證券公司治理結構不健全,內控機制不完善,抗風險能力差,主要表現在:
1、股本結構不合理,股權過於集中。大部分證券公司十大股東的持股比例接近60%或以上。國信證券前5大股東的持股比例高達95%。如此股權結構不利於治理結構的形成,容易造成大股東控制,損壞小股東利益。我國的證券公司大多以地區或部門作為發起人,政府和國有銀行在其結構中占主導地位,股東性質單壹,使投行同時帶上了國企的通病。
2、股權流動性差。截至目前深滬兩市只有寥寥數家上市證券公司,由此造成股東無法通過市場來監督經營者行為,而只能直接參與公司治理,加大了股東的治理成本。
3、作為國有企業或國有資產控股的證券公司,由於國有產權代表缺位等原因,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大會形同虛設,在這種權利制衡的真空中,證券公司實際經營決策的權利由公司高管人員掌握,內部人控制。
4、激勵機制不合理,激勵手段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