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虛擬受限股剛實施時,華為規定員工需要滿1年才有資格配股。這主要有兩方面原因。
壹是因為任正非認為華為的虛擬股票不應該發給過客,而應該發給有主人翁心態的人。壹年之內員工的離職率較高,穩定性不夠。
二是因為只有工作滿1年,員工才能憑借這壹年的工作業績來獲得相應的配股額度。如果壹來就配股,可能出現員工表現不出色,但又不離職,公司回購虛擬股票比較困難的情況,從而出現不合格的員工持有虛擬股票的負面影響。
虛擬股票是憑借貢獻與業績來獲取的,剛入職沒有業績就配股,容易產生負面影響。
華為對於配股的最低工齡要求為1年,條件非常寬松。這是因為任正非壹向不把資歷作為認定人才的重要標準。任正非認為資歷不重要,能力更重要,貢獻最重要。如果光有能力沒有貢獻,就像茶壺裏煮水餃,倒不出來是沒有用的。因此,華為在發放股權時,更看重的是貢獻,而不是資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