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法第五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比例為10%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證券法第五十七條申請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公司債券期限在壹年以上。
(二)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5000萬元人民幣;
(三)公司申請上市債券時仍符合發行公司債券的法定條件;
證券公司符合上述股票、債券發行期限的,可以向證券監管部門申請發行股票、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