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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公式中WINNER用法的質疑

WINNER的獲利盤比(長方形布)不是函數WINNER(CLOSE),表示前收盤價賣出的獲利盤比是0.1,表示10%獲利盤;贏家(10.5)表示獲利回吐比例為人民幣10.5元。該函數只分析周期效應DYNAINFO,反映新的財務數據對歷史數據的修改效應,設置DYNAINFO指標及相關數據。

年份等等都屬於未來函數。_ 霫霠霠霠霠 霠 霠 霠 霠 霠 霠 霠 霠 霠?霠?霠 霠 霠 霠 霠?霠 霠 386

如果他發出的買入信號都漲了,毫無疑問是用了未來的數據在裏面,妳不能相信。這樣的指標純粹是娛樂投資者。妳可以下載壹個“未來功能檢測器”來檢測是否有未來功能。如果是,刪除這壹指標。

它不是未來函數。贏家盈利盤比例(矩形分布)。WINNER(CLOSE)表示以當前收盤價賣出的獲利盤比例,例如返回0.1表示10%獲利盤;贏家(10.5)代表10.5元的獲利回吐比例。該功能僅對日常分析周期有效。DYNAFO反映了最新的財務數據。如果歷史數據不壹定如此,則DYNAFO指示器僅在最後壹次修改DYNAFO相關數據後有效_

WINNER(CLOSE),我知道這個意思,我在這裏只是打個比方。我對比的是前幾天的數據,不是今天的。同時我用代價函數來驗證贏家函數,這兩個函數的值是可以匹配的。不知道大家對光標獲利的概念有沒有誤解,我是這樣理解光標獲利的:光標縱坐標表示的價格是光標縱坐標表示的日期收盤後的歷史遞歸獲利盤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