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應當承諾自公告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之日起至首次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之日止,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個自然日。確需延期復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滿前按照本所有關規定申請延期復牌,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上市公司申請停牌期滿後未申請延期,或者申請延期但未獲批準的,本所將恢復該公司證券的交易。上市公司及相關方承諾不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的期限未滿的,本所不受理該公司股票重組停牌申請。
停止交易是股票中的壹個專業術語。就是暫時停止交易,所以如果在停牌前買入,停牌期間不能交易。
股票停牌有幾個原因:
1.公司召開股東大會。
2.公司股票出現異常波動。
三家公司突然宣布重要消息。
4家公司因業績問題宣布停牌。
5.該公司參與了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