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對第二個問題的理解也是正確的,但妳也要知道壹個道理,上市公司提供的現金選擇權妳可以不行使,但公司合並通過後需要壹段時間才能合並。在合並期間,投資者不能交易這些股票。如果發現市場情況迅速惡化,並購後的股價與持股數量的乘積,即股票當時的市值,如果預計市值低於當前市值,投資者可以行使現金期權。所謂市場惡化,是指整個金融市場的急劇下滑,比如金融風暴。這種情況下,可以選擇現金選項,減少損失。妳需要知道另壹個交易規則。兩家公司合並後,股票重新上市時,首日交易不受漲跌幅限制。這說明,如果股市環境惡化的厲害,股票可以跌很多,不會被跌停機制限制。所以不壹定要用現金選項,可以根據情況使用。壹般情況下,大部分股東不會行使這個權利,因為行使這個權利的損失太大了。如妳所說,由於行權的股價低於二級市場當前股價,妳可以通過二級市場賣出,而不必等待行權,獲得更多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