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應價與最低應價相同,此價格為成交價格;
(二)當買入申報價格高於當時集中申報簿中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當時集中申報簿中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三)當申報賣價低於當時集中申報簿中的最高申報買價時,以當時集中申報簿中的最高申報買價為成交價格。
所以,對於交叉價格,誰先報價,就以他的價格成交。這樣,甲方先報價,成交價格為6,乙方先報價,成交價格為7。
同時也只有交易所知道。如果是在集合競價,成交價可能是6.5,因為我們要考慮交易量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