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布贖回指令:客戶可通過傳真、電話、網絡或在基金公司或代銷機構櫃臺發布贖回指令。
2.贖回價格基準:在國際市場上,基金的贖回價格是贖回當日基金的凈值。有些基金公司會加贖回費,變成買入和贖回兩種報價。
收到贖回款:投資者贖回基金時,交易日當天拿不到錢,壹般在交易日後三到五天才交錢。投資者可以指示基金公司將贖回款直接匯入他們的銀行賬戶,或者給投資者寄支票。
三。基金管理公司收到客戶的贖回指令後,將通過以下步驟將贖回款項交付給投資者:
1.確認贖回是否有效:將客戶的贖回申請與客戶預留的材料進行比對簽字或蓋章,確認客戶身份和支付賬戶。
2.贖回準備:基金公司每天應對當日的申購贖回情況進行匯總,預留相應的現金用於投資者的贖回。對於基金公司來說,如果是債券基金,交易日與繳款日的間隔較小,壹般是交易日的次日;如果是股票型基金,壹般是交易日的第三天或者第五天。
3.支付:基金公司最終指示托管銀行將客戶的贖回款匯入其指定的銀行賬戶,或寄支票到指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