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股股東雖然可以優先享有分紅和資產,但對公司經營沒有決策權,不能參與公司決策和決議投票。同時,優先股股東壹般不能退股和轉讓股份。除非公司進行破產清算,否則優先股股東只能壹直參與公司分紅,不能退出。在這裏,優先股股東和普通股股東的權利和義務是不同的。
優先股是和普通股相比較的,我們平時在證券市場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因為優先股不能交易和轉讓,所以我們在流通市場上看不到優先股。優先股有幾個非常明顯的特征:
第壹,收益率明確。優先股在被認購前壹般都有明確的股息率,股息率壹旦確定,就不會改變。而且優先股的股東每次都可以以這個股息率獲得股票分紅,而且這個股票分紅不受公司經營狀況的影響,所以優先股的收益是穩定的,有保障的。
第二,風險小。因為優先股有固定的股息率,而且股息率壹般不波動,分紅不受公司經營變化的影響,所以收益相當穩定,有保障。從這個角度來看,優先股的風險相對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