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有限責任公司新增股東主要有兩種形式,壹種是新股東從原有股東處受讓取得公司股權,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增加;另壹種是新股東對註冊資本增資,在公司增資的情況下取得股東的地位。
壹般而言,企業經營幾年後資產增加了,新股東取得股權份額往往不是其投資在註冊資本中所占有的份額,而是要少。具體新股東的投資能取得多少股份可以由股東間協商決定,並非每次都要清盤。
但是,在後壹種新股東對註冊資本增資的情況下,如果是以非現金增資的,應對新股東的出資進行評估。
二、依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不能進行退股變現,只有在公司章程無約束規定的情況下,將其所持股份轉讓給第三人。